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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政〔2017〕3号 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2017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07 10:05:49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淇县2017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6日

  淇县2017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淇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淇县2017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相关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7年,计划总投资76.5亿元,实施12大类59个项目。

  (一)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体系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完成城乡各类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6月底,完成淇县城乡总体规划、淇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总体城市设计、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综合管廊、综合交通、供水、燃气、照明、绿地、地图等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体育、市场、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水利)的编制工作;完成黄洞乡、庙口镇、高村镇、北阳镇、西岗镇等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教体局、卫计委、文化与广播电影电视局、水利局、文物旅游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

  (二)实施城市路网、电网等建设项目

  1.2017年底,完成高铁西路(泰山路—纬六路)亮化、经三路(纬七路—纬九路)市政道路建设和淇园路、纬六路电力管网等工程。

  责任单位:鹤淇产业集聚区

  2.2017年底,完成淇水路、太行路、同济大道东延3条市政道路续建工程和淇水路跨赵家渠桥梁续建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

  3.新建太和路、淇河东路、淇水西路、人民北路、人民路东延、高铁西路、永达路南延等7条市政道路,年内达到通车条件,确保我县城市道路密度达到6.0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启动5条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完成太行路、云梦大道等2条道路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林业局、公安局、朝歌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

  4.2017年底前,完成老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和招标工作,并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朝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5.2017年6月底完成淇水路、淇河西路、人民北路、永盛路、腾飞路、泰山路、工业路、大海线等8条市政道路节能路灯安装工程。年内前启动12条市政道路节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6.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启动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泰山路(铁西水厂—淇园路)、淇水路(泰山路—同济大道)、朝歌路(人民路—泰山路)、卫都路、纬二路(鹤淇大道—卫都路)、永达路、太行路、同济大道、腾飞路、中华路等10条市政道路供水管网铺设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信访局、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

  7.启动雨水泵站项目建设,2017年6月底前,完成泰山路下穿京广铁路、大海线下穿京广铁路、大海线下穿京珠高速等3座雨水泵站。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路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8.2017年10月底,完成桃园路污水管网(永达路—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和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扩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工程建设,年底前投入运营,全面实行雨污分流;启动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截污工程,年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对接和护城河沿岸截污纳管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局、房管中心、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办)、县直各相关单位

  9.年底前,淇县10千伏主干线建设和110千伏双河变电站工程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

  (三)实施停车场、集中供暖项目建设

  1.年底前,完成鹤淇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卫都街道办事处

  2.2017年6月底,完成2个城市百辆汽车公共停车场项目手续办理,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鹤淇产业集聚区

  3.加快城区集中供暖管网工程建设,新增集中供暖覆盖面积100万平方米,县城规模以上居民小区和企业事业单位达到集中供暖条件,集中供暖普及率争取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鹤淇产业集聚区

  (四)实施环卫、交通设施项目建设

  1.建设一批公厕,完成城区水冲式公厕改造,缓解如厕难问题。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2.年底前,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和各项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3.大力推进道路清扫机械化,购置环卫机械,年内新购买7吨洗扫车7台,16吨洗扫车4台,16吨清洗车5台,16吨抑尘车1台,3吨垃圾收集车5台。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提高城区道路环卫保洁水平,9月底城区主次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计局

  5.完成淇县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建设手续,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五)实施保障房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上关北区、国际公馆、影美新天地、朝歌尚都二期、豪门盛世、凯中理想城、幸福家园、中山花园、鸿城凯歌(北区)等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影美新天地项目全部建成实现回迁入住;豪门盛世西区(回迁安置区域)基本建成;上关北区、国际公馆、凯中理想城、幸福家园、朝歌尚都二期、鸿城凯歌一期等6个项目力争主体封顶;中山花园西区完成拆迁。

  责任单位:县棚改办、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林业局、环保局

  (六)实施示范街改造项目

  2017年6月底,完成示范道路街景设计,年底前完成泰山路、云梦大道、淇河路等3条示范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两侧外立面,整治建筑物外墙,规范交通标识,合理设置环卫设备,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工商局、朝歌街道办事处、两违办

  (七)实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1.2017年底前,完成妇幼保健院门诊医技楼、中医院门诊楼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2.2017年底前,完成付庄小学改扩建工程;赵沟小学、朝阳小学、卫都路小学基本建成;启动实验幼儿园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

  3.2017年底前,启动淇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4.启动影剧院改造建设(包括农耕文化民俗展馆、图书馆及人民影院改造),2017年8月前,完成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招标等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八)实施智慧城市项目建设

  1.2017年底前,城区所有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补充施划交通标线。完成公安大数据情报研判中心、视频监控应用试点县建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房管中心、移动淇县分公司、联通淇县分公司、电信淇县分公司

  2.2017年底前,制定智慧淇县互联网+项目设计方案,电子政务平台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3.2017年底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九)实施专业市场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玖洲国际现代物流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2017年底前,付庄蔬菜瓜果市场投入使用,启动西街菜市场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朝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

  3.2017年10月底前,淇县房产超市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房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4.2017年底前,完成鹤壁科技孵化园区项目可研及规划方案设计。

  责任单位:鹤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淇产业集聚区)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5.2017年底前,淇县科技孵化器项目主体完工。

  责任单位:鹤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淇产业集聚区)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十)历史街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2017年完成淇县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手续办理,并启动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十一)实施水系项目建设

  1.启动思德河、折胫河、赵家渠、龙须沟、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财政局

  2.10月底前完成淇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扩建日处理3万吨污水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公园项目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3.加快推进赵家渠水生态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建设,启动淇县护城河治理工程建设,年底完成赵家渠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107国道至云梦大道段)工程量的50%以上。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4.启动城区(包括铁西区)自备井封闭工作,年底前完成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闭任务。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委、信访局、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

  (十二)实施园林绿化、街心游园项目建设

  1.5月底完成云梦大道东段、淇水路、太行路东延道路绿化;年底前完成同济大道生态绿地公园、桃园路滨河公园建设项目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办)

  2.2017年8月底前,完成工业路与永达路交叉口街心游园项目方案设计和手续办理,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3.强化城区道路绿化管护,6月底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实现市场化运作。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4.2017年底前,完成高铁西路(泰山路—纬六路)东侧微地形绿化和临时排水工程。

  责任单位:鹤淇产业集聚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淇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下设城乡规划、项目建设、城市管理、保障督导四个工作组,实行县级领导分包推进项目责任制,由县四大班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加强百城提质工程的指挥调度,加快项目实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责任人员,确保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二)分期分类推进。一是认真规划项目。依据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分类做好项目规划,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按先急后缓原则确定建设时序,分类明确利用资金类型,建立项目库,编制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各类手续。二是分类打捆包装。通过采取整体项目推进、分片区打捆推进、同类项目打捆推进等方式,提高项目规模,并合理配置收益性项目,吸引大型投资主体,提高政府议价能力,降低支付成本。

  (三)加强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制定考评办法和标准。定期开展项目观摩,督促项目进度,进行项目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工作不力,拖延工期,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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